關于舉辦注冊藝術教師資格培訓班有關事項的通知
2021-05-26 藝發考字〔2021〕101號
各藝術考級承辦單位:
為規范注冊藝術教師資格培訓行為,推動注冊藝術教師資格培訓活動健康有序地發展,現將舉辦注冊藝術教師資格培訓班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注冊藝術教師資格培訓要服從疫情防控大局
承辦注冊藝術教師資格培訓業務的相關單位(簡稱“承辦單位”),要嚴格按照屬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項要求,扎實、細致地做好注冊藝術教師資格培訓班的疫情防控工作。遇有中、高風險疫情,立即停止辦班活動,疏散學員,并做好延期舉辦或退費工作。
二、做好注冊藝術教師資格培訓班學員資格審核工作
承辦單位要嚴格按照各專業注冊藝術教師資格培訓班招生通知中對學員的資格要求,認真審核學員提供的資料,確保學員資格符合相關要求。造假行為一經查實,相關注冊藝術教師資格證書將會被撤銷;承辦單位將會因資格審核工作不到位被取消承辦授權。
三、及時匯總學員信息和發放注冊藝術教師資格證書
承辦單位要及時做好以下工作(詳見各專業培訓注意事項):
(一)在培訓班結束5個工作日內完成參加注冊藝術教師資格培訓班學員信息匯總及報送工作;
(二)在收到學員《注冊藝術教師資格證書》后的10個工作日內,將核對無誤后的《注冊藝術教師資格證書》發放至學員。
望承辦單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安全、規范、有序地做好相關工作,推動注冊藝術教師資格培訓活動健康有序地發展。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藝術發展中心考級中心
2021年5月26日